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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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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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7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2、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7条款规定了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遵守的标准: 消防水池应配备取水口(井),且其吸水高度不应超过0米。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水泵房除外)。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要求与规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其中,低压系统为室外消防系统的一种,详细解释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3条文解释(284页)。在实际应用中,主要的改变集中在消防系统的多个关键方面。
5、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要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低压方式供水。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而言,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非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采用一路供水。
6、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技术规范要求: **总则**:- 规范旨在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7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12.3.2条规定,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故不选B。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7条款规定了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遵守的标准: 消防水池应配备取水口(井),且其吸水高度不应超过0米。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水泵房除外)。
高层建筑中,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要求:不超过100米时,不应低于0.07MPa;超过100米时,不应低于0.15MPa。 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大于0.5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且栓口的静水压不应大于00MPa。 消火栓系统通常由主泵和备用泵组成,确保在一台泵启动失灵时,另一台泵能够自动启动。
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的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5倍,且不小于0.6MPa。 强度试验要求管网在实验压力下保持10分钟,压力降不超过0.05MPa即为合格。 强度试验结束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消防水管的水压标准应维持在1公斤及以上,最低不应低于0.10MPa。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条,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方式。在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负荷时,系统的水压必须确保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水压需求得到满足。
对于高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通常要求每个消火栓处的最低压力不少于 0.07 MPa,以确保消防人员使用水枪时具有足够的水压。 建筑高度和分区供水 高层建筑的高度较高,通常需要分区供水。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分为若干供水分区,每个分区由独立的消防水泵或减压装置供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条规定,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时,必须确保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点,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而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低于0.1MPa。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年1月29日发布),发布时GB50016-2006尚未废止(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年8月27日发布)。
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对消防设施的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完善了相关内容。例如,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已纳入相应的国家标准。 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1条 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新实施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如下。
在以前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2条明确指出,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要求与规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其中,低压系统为室外消防系统的一种,详细解释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3条文解释(284页)。
1、建规:指的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水规:指的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火规:指的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接下来,对这三本规范进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是建筑设计领域关于防火的重要标准。
2、《建规》、《水规》及《火规》是消防工程师考试中必不可少的三大规范。建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水规: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规: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消防工程师考试中,三个关键的规范——《建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水规》(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及《火规》(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是不可或缺的指导依据。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消防领域的基础性规范,它规定了建筑物的防火设计要求,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则详细阐述了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消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