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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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1805823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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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要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低压方式供水。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而言,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非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采用一路供水。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由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给水管网等的系统工作压力决定,最低不应小于0.60MPa。
.5m到2m。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条中,水泵接合器的使用功能可参照室外消火栓距路边的距离,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大于0m。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要求与规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其中,低压系统为室外消防系统的一种,详细解释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3条文解释(284页)。
GB50974-2014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标准编号。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要求、施工安装、设施使用与维护等各个方面。其目的在于提高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的技术水平,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工作,从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消火栓系统:遵循《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要求。喷淋系统:遵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该规范针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验收过程制定了明确的标准。
2、设置条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0l/s),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储备足够的消防用水。相关设计规范 主要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基本设计要求和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了建筑防火的基本要求和措施,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验收标准。
3、消防设施验收规范 消防设施是预防和控制火灾的重要设备,其验收规范至关重要。具体包括:消防器材的品种、数量、配置及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源的充足性、可靠性和水质达标情况;消防电气设施的安全性、功能性等。验收时需检查相关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2、此规范详细规定了系统设计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
3、A项,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条规定,每根竖管与供水横干管相接处应设置阀门。B项,第6条规定,室内消火栓竖管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